1、擴項做實驗室比對或者能力驗證要求做多少項?
首次申請資質認定或者已經取得資質認定證書申請擴項的機構,其申報的每個檢驗檢測領域至少有一個項目(或參數)應通過能力驗證或測量審核,或10%的項目(或參數)與兩家以上經過兩個資質認定周期換證的同類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比對實驗,且比對結果在檢測標準要求范圍內。
2、簡易擴項不用做實驗室間的比對嗎?
需要做實驗室間的比對室驗,出具比對實驗報告后直接上傳系統(tǒng)即可。
3、今年新出的檢驗標準,之前沒有。這種情況需要進行擴項嗎?
如標準只是轉版,對于本機構參數室驗沒有影響的情況下,不需要擴項,做一下標準變更就可以;如新標準有新要求,需要進行擴項。
4、擴項填報時檢驗檢測能力表,是只填寫上傳擴項的參數嗎?
需要把原表格導出加上新申報的參數,重新導入。
5、新變更的方法和以前的標準號不一致,但內容一致,這種情況走簡易擴項還是方法變更?
這個可以走標準變更。
6、如果設備、人員、參數名稱都沒有變化,只是增加一個方法,可以走簡易擴項嗎?
在設備、人員、參數名稱沒有變化,增加方法(原參數表中沒有這個標準)需要正常擴項。
7、如果設備、人員、方法均沒有變化,只是增加一個參數,可以走簡易擴項嗎?
可以簡易擴項。
8、普通擴項上傳的附表內容里邊還用填寫已有的參數信息嗎?
需要把原表格導出加上新申報的參數,重新導入。
9、初次申請和能力擴項的區(qū)別?
流程和準備的資料一樣。
10、增加建筑樁基自平衡靜載試驗技術規(guī)程方法,但是參數、設備、人員都不變,能走簡易擴項嗎?
不能。
11、簡易擴項不能擴原來沒有的標準嗎?
是的,簡易擴項不能擴原來沒有的標準。
12、擴項實驗室的比對報告是做新增項目的嗎?
是的,做新擴項的參數。
13、擴項標準不變的,只增加參數,用現(xiàn)場評審嗎?
擴項標準、人員、設備不變,只增加參數,直接申請簡易擴項即可,不用現(xiàn)場評審。
14、擴項時涉及的設備都要上傳全發(fā)票或購置合同嗎?
需要上傳合同或發(fā)票。
15、去年擴項沒有受理,今年再申報擴項,擴項的項目與去年的相同,去年已按要求做了實驗室間的比對,今年再申報還用再作實驗室間比對嗎?
一年內不用重新做,超過一年需要做。
16、擴項中參加實驗室間的比對,比對方實驗室有沒有要求?
對于比對方是有要求的,必須是兩家以上經過兩個資質認定周期換證的同類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比對實驗。
17、簡易擴項對參數數量有要求嗎?
簡易擴項每半年以上可以申請一次,每次申請參數6個以下。
18、申請了簡易擴項,再申請擴項,需要間隔多長時間有要求嗎?因有急需要用的項目,簡易擴項和擴項可以同時申請嗎?
簡易擴項結束后可以隨時申請正常擴項,簡易擴項和擴項不能同時申請,系統(tǒng)里申請不了。
19、擴項申請時原有的能力也得導出來再重新導入嗎?
需要導出原證書內容加上本次擴項內容再重新導入。
20、擴項時,系統(tǒng)里提示必須“導入原證書內容+本次擴項內容”,原有能的設備也需要重新填寫,這樣很沒必要,能不能調整一下設置保持原有的不動,只提交新擴項的內容?
具體系統(tǒng)更新需要跟省局溝通。
21、擴項和遷址可以同時申請嗎?
擴項和遷址可以同時申請。
22、簡易擴項是人員、設備、標準都不變,這個人員和設備不變可以理解,標準不變怎么理解?擴項做實驗室比對或者能力驗證要求做多少項?
這個就是說標準沒有轉版變更,本機構使用的都是現(xiàn)行有效的標準,沒有作廢或被別的標準替代。
23、關于簡易擴項這塊還是很模糊,能再明確下嗎?具體哪種情況可以變更?大家都知道人員設備不變,其他的呢?方法不變增參數,參數不變增方法?這兩種情況否可以嗎?
方法不變增加參數,比多NY/T761,有機磷中有很多參數,比如,原來有樂果,這次增加甲基對硫磷,只是簡易擴項即可。
24、3個月不能再申請指的是簡易擴項還是正常申請的擴項?
簡易擴項后3個月再提交申請。
25、擴項申請是檢測能力表導入是本次擴項領域+原有能力做成一個表導入么?
是的,需要把原有能力表格導出加上本次擴項參數,再導入。
26、我們以前用螺旋槳流速儀認證了“流量”項目,但是這個流速儀只能測流量,不能測量液位。所以我們新購買了便攜式超聲波明渠流量計,新設備用的是超聲波法跟螺旋槳流速儀法不同,是否需要擴項?
需要擴項。
27、人員設備表是只需要填寫擴項項目涉及的人員/設備/標物嗎?
都是先導出增加新的人員/設備/標物之后,再導入。
28、每次擴項都需要進行能力驗證/測量審核或實驗室比對嗎?
是的。
29、復評審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復評審跟新申請準備的資料都是一樣的。
30、我們現(xiàn)在有主體結構檢測和室內環(huán)境檢測,增項其他類別的話,只需要上傳3份模擬報告嗎?
每個類別上傳一份。
31、要擴輻射,授權簽字人必須在有輻射資質單位工作過3年嗎?
是的,必須具備3年以上所申請檢驗檢測活動的工作經歷。
32、授權簽字人3年檢驗檢測工作經驗是指在獲得工程師證書后嗎?還是之前有3年就行?
授權簽字人符合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規(guī)定的人員后,再具備3年以上所申請檢驗檢測活動的工作經歷,跨領域的檢驗檢測工作經歷不得累計。
33、授權簽字人工作經歷證明需要上傳什么材料?
授權簽字人需要上傳的材料有:身份證、學歷證明(最終)、職稱證(如有)、培訓證(如有)、授權簽字人工作經歷、原工作單位繳納社保憑證、工資單、原始記錄或報告。
34、增加授權簽字人考核內容有哪些?
授權簽字人的資質是否符合簽字領域的檢驗標準知識和授權簽字人的應具備的技能。
35、機構技術負責人和授權簽字人應具備的條件是什么?
機構技術負責人具備條件: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同等能力,必須有3年以上從事相關專業(yè)檢驗檢測活動的工作經歷(環(huán)境類需要從事生態(tài)環(huán)境監(jiān)測5年以上經歷)。
授權簽字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同等能力,必須有3年以上從事相關專業(yè)檢驗檢測活動的工作經歷。
36、授權簽字人沒有社保,需要提供其他什么證明?
可以提供原機構簽發(fā)的報告或者原始記錄。
37、新建站準備在系統(tǒng)上傳材料,是否按合并后GB38900-2020新標準執(zhí)行?
GB38900-2020是2021年1月1日實施,如果現(xiàn)在申請,不按新標準執(zhí)行,但是資質取得之后,必須進行標準變更。
38、最初采集的證書附表信息有點錯誤,去哪里進行修改呢?
具體需要與系統(tǒng)管理員聯(lián)系更改。
39、兩個周期是什么?
機構再取得資質認定6年后會進行復評審,復評審通過后換新證,這屬于一個換證周期。兩個換證周期就是12年。
40、經一次內部審核后,體系文件有修訂,這種文件修訂后還需再次內部審核嗎?
修訂后不需要內審。
41、上傳能力驗證時,類別是按視頻、環(huán)境...這樣分,還是說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品等等這樣分,還是氣相、液相、液質這樣分類呢?
按照申報的類別分類(比如環(huán)境類:水和廢水、空氣和廢氣、噪聲)。
42、能力驗證區(qū)分類別后,每個類別需上傳幾份?
每個類別上傳一份能力驗證報告即可。
43、我們擴參數,說明上是擴方法,但原來有的參數要增加新方法,說明哪里該怎么備注?
只是增加方法,直接在檢驗標準、方法變更窗口申報即可。
44、授權簽字人簽字領域和附表大類一樣嗎?
授權簽字人簽字領域跟能力附表大類一致,所有授權簽字人的簽字領域必須全覆蓋附表大類里的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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